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据 第22条 A 一切开证指示和信用证本身及一切信用证修改指示和修改书本身必须明确注明据以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单据。 B 不应使用诸如“第一流”、“ 只有开证行明确指明“可转让”的信用证才能转让,诸如“可分割”、“可分开”、“可过户”和“可转移”名词并不比“可转证”一词增加任何意义,故不应使用。 ...
//www.110.com/fagui/law_13523.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