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货物的行为。2.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进出口肉类、废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水果、大豆、饲料、种子苗木、活动物;进出口玩具、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童装、家具等高风险敏感产品。重点单位:有过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行为、遭受国外通报和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国内外媒体曝光过的收发货人、出口生产企业和代理报检 ...
//www.110.com/fagui/law_300490.html-了解详情
的收发货人及出口生产企业、代理报检单位为重点单位;以进出口肉类、废物,进出口食品、饲料、种子苗木、活动物、玩具、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童装、家具等高风险敏感产品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一是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原料基地,对存在违规问题的种养殖场,吊销其备案资格,全面清查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 ...
//www.110.com/fagui/law_298801.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