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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之一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一)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二)在城市规划区 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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