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其收购的不良资产范围之内,可经营以下外汇业务:(一)收购各公司相对应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的外汇不良资产; 擅自扩大外汇业务经营范围和对象。具体外汇业务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属办事处经总公司授权可办理相关外汇业务,总公司的授权要事前报监管部门 ...
//www.110.com/fagui/law_28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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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今后剥离的不良外汇贷款,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在完成剥离后15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要求向所在地外汇分支局提供清单。外汇分支局应将国有独资商业 所涉及的相关管理政策,有关部门将另行研究制定。七、其他现行有关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不良外汇贷款的外汇管理政策,如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八 ...
//www.110.com/fagui/law_55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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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号48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邮政储蓄新增资金运用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通〔2004〕82号48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资产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通〔2005〕23号48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邮政储汇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银监通〔2005 ...
//www.110.com/fagui/law_374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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