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二)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网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民用建筑;(三)在建筑物下只能局部修建防空地下室达不到规定 国有产权性质人防工程,必须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领取人防国有工程使用证,签定使用协议,并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使用费。非国有产权人防工程的使用,应报人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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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为加强对外交使团驻京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规范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 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投标候选人。 七、外交使团驻京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的,由外服局或者其委托单位依据职责及有关协议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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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五)人民防空重点设防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翻新 规定,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覆盖人防工程测量标志或者擅自在人防工程周围施工,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向人防工程内排泄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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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储备等部门分别负责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第十条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 ,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的、覆盖人防工程测量标志或者擅自在人防工程周围施工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向人防工程内排泄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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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人防设施建设(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除外)由人防办负责方案论证、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定额管理、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第九条 。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用地涉及人防设施的,审批部门应在协议期间与项目所在地人防办或人防设施管理单位联系,提出意见报市人防办审核批准。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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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不得拆卸、搬走和毁坏;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利用场内空闲土地耕种或者作其他临时使用,必须经管理单位同意,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手续;耕种范围应当离跑道 军用通信线路沿线施工、筑路、兴修水利、农田建设、植树造林、砍伐林木、运输超高货物、架设线路、铺设管道或者进行水下作业等可能危及军用通信线路安全的,应当 ...
//www.110.com/fagui/law_348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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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不得拆卸、搬走和毁坏;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利用场内空闲土地耕种或者作其他临时使用,必须经管理单位同意,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手续;耕种范围应当离跑道 军用通信线路沿线施工、筑路、兴修水利、农田建设、植树造林、砍伐林木、运输超高货物、架设线路、铺设管道或者进行水下作业等可能危及军用通信线路安全的,应当 ...
//www.110.com/fagui/law_196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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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人防设施建设(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除外)由人防办负责方案论证、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定额管理、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第九条 。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用地涉及人防设施的,审批部门应在协议期间与项目所在地人防办或人防设施管理单位联系,提出意见报市人防办审核批准。第 ...
//www.110.com/fagui/law_184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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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时,要注意保护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审发施工执照时,要核实建设项目或施工作业不能危及人防工程安全和有碍出入口、通风口的畅通。公安、消防部门要 履行报批手续,并按以下不同情况处理:(1)因结构损坏、无法修复而又危及地面建筑和道路的简陋工程,经市人防办公室鉴定同意、省人防办公室批准,可列入报废工程 ...
//www.110.com/fagui/law_348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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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建设,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和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的方案、设计应当经市、县人防办批准。第十六条 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 ...
//www.110.com/fagui/law_294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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