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承包地、自留地非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不得改作宅基地和非农业用地。对于放弃经营或无力耕种造成耕地荒芜的,由国家或集体收回,另作调整。第二十 ,林权属集体所有,非经批准,不得采伐,为维护承包人的利益,集体应按承包合同付给合理报酬。国家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在指定地点营造的林木,谁造归谁 ...
//www.110.com/fagui/law_25467.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