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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经总干事核准延后给假者外,应自结婚之日起一个月内请毕。 四、因怀孕者,于分娩前,给产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请,不得保留至分娩后;于分娩后,给 当年未休假之日数,应按薪给核发不休假奖金。休假期间农会遇有紧急事故,得随时通知其销假,并保留其休假权利。 第39条 未办请假、公假或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或假期已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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