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第3条修订;由1993年第291号法律公告修订) 第24条 采矿租契的期限及续期 版本日期 01/07/1997 附注: 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1999年第57 或采矿牌照或采矿租契的权利。 (2)本条并不免除任何人就上述的表示而在民事诉讼或刑事检控中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55条 故意或罔顾后果地 ...
//www.110.com/fagui/law_14187.html-
了解详情
十一条 (申请有关文件之补正、应缴费、税之缴纳及申请案之查勘核定期限) 矿业申请人所具申请书、矿区图、矿床说明书、开采计划书有不完备时,省(直辖市 向省(直辖市)主管机关申请裁决。 土地所有人及关系人不接受前项裁决时,得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但矿业权者经提存地价、租金或补偿,并同时申报省(直辖市)主管机关 ...
//www.110.com/fagui/law_16150.html-
了解详情
人员之当选人应于规定之日就职。重行选举或补选之当选人或因故未能于规定期限内完成选举就职者,其任期仍应自规定之日起算。 第23条 农事小组置组长 及其他应遵行事项。 第49-2条 农会选举或罢免诉讼及总干事聘、解任程序,除有关假处分之规定外,准 用民事诉讼法之规定。 第50条 本法施行细则,由“中央主管 ...
//www.110.com/fagui/law_16978.html-
了解详情
选任人员之当选人应于规定之日就职。重行选举或补选之当选人或因故未能于规定期限内完成选举就职者,其任期仍应自规定之日起算。 第24条 渔民小组置组长 第51条 (删除) 第51-1条 渔会选举或罢免诉讼及总干事聘、解任程序,除有关假处分之规定外,准用民事诉讼法之规定。 第51-2条 各级渔会人事管理办法 ...
//www.110.com/fagui/law_16977.html-
了解详情
选任人员之当选人应于规定之日就职。重行选举或补选之当选人或因故未能于规定期限内完成选举就职者,其任期仍应自规定之日起算。 第23条 农事小组置组长 及其它应遵行事项。 第49-2条 农会选举或罢免诉讼及总干事聘、解任程序,除有关假处分之规定外,准用民事诉讼法之规定。 第50条 本法施行细则,由中央主管 ...
//www.110.com/fagui/law_15946.html-
了解详情
选任人员之当选人应于规定之日就职。重行选举或补选之当选人或因故未能于规定期限内完成选举就职者,其任期仍应自规定之日起算。 第24条 渔民小组置组长 第51条 (删除) 第51-1条 渔会选举或罢免诉讼及总干事聘、解任程序,除有关假处分之规定外,准用民事诉讼法之规定。 第51-2条 各级渔会人事管理办法 ...
//www.110.com/fagui/law_15941.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