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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得标示认养团体名称、认养位置及范围、管理人联络电话等。 (2)标志牌以公益、法人团体形象为原则,不得为商品之广告。 (3)认养标志应设置于不妨碍行人通行及 团体因故无法继续服务时,应遵照正式手续办理撤销认养,不得无故缺席或怠忽职责。 (二)绩效考核评估 附依服勤项目专业能力及其表现为考核依据,由林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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