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粮署(以下简称本署)为推动农粮业务应用计算机作业,建立农粮信息系统,以提高行政效率,特设置「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粮署信息推动小组 、农粮数据库之整合建置及应用之审定事项。 (三)本署暨所属机关计算机系统发展及资通安全规划与建置之审定事项。 (四)本署暨所属机关推动农业网际网络之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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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软件与应用程序之训练及指导。 (六)本会各项计画有关计算机及信息设置申请之审核。 (七)其它农业机构或农民团体业务计算机化之辅导及协助。 (八)其它有关 本会岁出应付款保留之审核、申请及分配预算之编制。 (五)行政院电子中心会计信息系统之维护及沟通联系。 (六)中美基金预决算之筹编及各项会计业务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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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信息安全管理事项应依据「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信息安全管理要点」办理,有关计算机信息机密维护,应辅以下列措施: (一)有关数据之输出入,均应建立识别码或通行码等 ,应报请权责单位核准后,给与编号列入管制,并于系统中限制其可运用之范围。 (三)信息档案应建立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分级管理,具机密性质数据,应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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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统计资料之交换。 (六)农业金融信息网之规划、建置及应用。 (七)农业金融信息发展之策划、协调及联系。 (八)全国农业金融数据库之规划及应用。 (九)督导 共同利用。 (十)本局业务计算机化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之规划建置、管理及安全维护。 (十一)有关计算机设置申请之审核、应用咨询、技术支持及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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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信用部主任及业务相关人员共同遵行,以达成促进营运效率、维护资产安全、确保财务及管理信息可靠性与完整性及遵守相关法令规章之目标。 第4条 信用部应依下列各 经验;或至少有六年之金融业务经验。曾任会计师事务所查帐员或计算机公司程序设计人员或系统分析人员,经三个月以上之金融业务及管理训练,且该训练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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