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申请雇用大陆地区人民工作,应先以合理劳动条件在台湾地区办理公开招募,并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求才登记,无法满足其需要时,始得就该不足人数提出申请 前项办法学校学生回台就学,其学历得与台湾地区同级学校学历相衔接。 台湾地区人民担任大陆地区台商学校校长、教师之保险事项,得准用公教人员保险法及全民健康保险法 ...
//www.110.com/fagui/law_17877.html-了解详情
人员,符合第五条至第十二条规定者,始得进入大陆地区。但公立各级学校校长、兼任行政职务之教师、助教、职员(含人事、主计及约聘雇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所定人员申请进入大陆地区者,应经所属机构或校院审核其事由,并附注意见。但公立大专校院长及社会教育机构聘任之首长,须先报经中央主管机关或直辖市政府审核其事由, ...
//www.110.com/fagui/law_1761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