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之规定。 判决离婚之事由,依台湾地区之法律。 第五十三条 (结婚、离婚效力之准据法) 夫妻之一方为台湾地区人民,一方为大陆地区人民者,其结婚或离婚之效力,依 四年六月五日以后七十六年十一月一日以前重婚者,该后婚视为有效。 前项情形,如夫妻双方均重婚者,於后婚者重婚之日起,原婚姻关系消灭。 第六十五条 ...
//www.110.com/fagui/law_16056.html-了解详情
第53条 夫妻之一方为台湾地区人民,一方为大陆地区人民者,其结婚或离婚之效力,依台湾地区之法律。 第54条 台湾地区人民与大陆地区人民在大陆地区结婚,其夫妻 年六月五日以后七十六年十一月一日以前重婚者,该后婚视为有效。 前项情形,如夫妻双方均重婚者,于后婚者重婚之日起,原婚姻关系消灭。 第65条 台湾 ...
//www.110.com/fagui/law_17877.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