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第二百零五条审理自诉案件,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 的公安机关以及罪犯本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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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第二百零五条审理自诉案件,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判决书、裁定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副本、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看守所,由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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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新罪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五)尾部23.问:刑事自诉案件准许撤诉的,刑事裁定书书尾部是否可以不写明“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 ,能否表述“免予赔偿”或者单独列项“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答:经过审理,确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或者违法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包括已经遭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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