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为原油、天然橡胶、木材、胶合板、化肥(尿素)和其它两国同意的商品。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分别代表各自政府执行本协定。中国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将安排有关执行本协定的技术细节。 第六条 一、自本协定生效起,原各贷款协定的一切条款即行废止。 二、本协定自签字之日 ...
//www.110.com/fagui/law_13346.html-
了解详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银行监管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俄罗斯外贸银行2亿美元出口买方信贷框架协议》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与俄罗斯外贸 ...
//www.110.com/fagui/law_12503.html-
了解详情
兑换的货币支付。各项商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根据当时在主要市场的国际价格和通用作法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两国有外贸经营权的经济实体间开展易货贸易的清算,通过中国银行和捷克斯洛伐克贸易银行(股份公司)分别开立美元或买卖双方接受的其他货币帐户进行。两国政府在两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经济政策范围内对甲、乙两 ...
//www.110.com/fagui/law_9991.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