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出票人和背书人。三十六-3、遗失支票的人为开立第二张支票,必须与其直接背书人联系,使后者以自己的名义代其向后者的背书人说明情况,依次直至支票出票人为止。 4号法律)对出票人进行刑事追诉时,作为民事当事人的持票人,可在公诉在法官前要求一笔与支票金额相等的款项,而影响一切损害赔偿,并当然地可在普通法庭前 ...
//www.110.com/fagui/law_14136.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