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仲裁。第三条秘书处仲裁院应在其总部或分部设立秘书处,以处理与仲裁有关的业务。秘书处的制度、功能及管理事宜由仲裁院另行决定。第四条仲裁员名册秘书处应设立 书面形式作出。裁决书中应包含下列事项及仲裁员签名印章:a)双方当事人个人公司的全名地址;b)仲裁代理人的全名地址(如委托了代理人);c)裁决的 ...
//www.110.com/fagui/law_14048.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