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检查之检查公差、检查方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由度量衡专责机关公告之。 法定度量衡器之所有人或持有人对于第一项检查,不得规避、妨碍或拒绝。 第17条 经检定、检查合格 标示净含量、未依法定度量衡单位标示净含量或其标示量实际量之误差超出法定范围,经通知限期改正,届期改正或一年之内经抽测有二次不合格者,处新 ...
//www.110.com/fagui/law_18083.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