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及其他名义主管电业全部或一部事务之人,在执行其职务之范围内,均视为电业之负责人。 第十六条 (电业负责人之连带赔偿责任) 电业负责人对于电业事务之处理,如有 时,得请所在地地方政府处理之。 第四章 营 业 第五十七条 (缔约之强制) 电业在其营业区域内,对于请求供电者,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五十 ...
//www.110.com/fagui/law_16228.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