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条 (使用正字标记产品之抽验) 使用正字标记之产品,由标准局在不同市场采购样品,或向使用正字标记产品之厂商抽样,实施检验。 前项检验,得不定期实施。 ) 前条产品检验,依第六条规定委托办理时,标准局为了解受托单位执行管理厂商现况及评估市场上正字标准产品品质等行政监督需要,得不定期实施市场购样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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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规定者,应准予使用正字标记: 一、工厂品质管理(以下简称品管)经评鉴取得标准专责机关指定品管制度之认可登录。 二、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 前项 专责机关核准。 标准专责机关受理前项申请后,得派员前往申请工厂进行实地调查,经评估符合前项各款情形之一且具备执行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之设备及能力者,得 ...
//www.110.com/fagui/law_17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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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行性质,厂商依需要自愿向本局申请使用正字标记;依正字标记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第三条规定,本验证制度准予使用正字标记之要件如下: 1.工厂品质管理( 即对该等样品依CNS及「正字标记产品检验项目明细表」所列之检验项目实施检验;对于该明细表采行监督试验者,即派员前往该厂商之工厂,评估是否具备执行 ...
//www.110.com/fagui/law_18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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