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与、信托他人或设定质权。 第63条 发明专利权之让与或信托,应由各当事人署名,附具证明文件,向专利专责机关申请换发证书。 第64条 发明专利权之质权设定、 行为之原料或器具,得请求销毁或为其它必要之处置。 发明人之姓名表示受侵害时,得请求表示发明人之姓名或为其它回复名誉之必要处分。 本条所定之请求权 ...
//www.110.com/fagui/law_1590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