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同。 第39条 发明经审查认为无不予专利之理由时,应予专利,并应将申请专利范围图式公告之。 经审定公告之专利案,任何人均得申请阅览、抄录、摄影或影印其 消灭: 一、专利权期满时,自期满之次日消灭。 二、专利权人死亡,无人主张其为继承人者,专利权于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归属国库之日起消灭。 三、 ...
//www.110.com/fagui/law_1590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