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式造具说明书,递呈破产事务官,以誓书表证之,详列债务人不论在于何处之资产,负债及责任,在本港或他处债权人之姓名住址职业,抵押品及抵押时日,暨所有其他明 债及此后讼费,依本条之规定,应视为完全清偿。又凡债权人所在不明或不知为何者,如将该关系债款缴存法庭,亦得视为完全清偿。 第三篇 管理财产 债权之证明 ...
//www.110.com/fagui/law_16538.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