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以事假抵销。患重病非短时间所能治愈者,经机关长官核准得延长之;其延长期间自第一次请延长病假之首日起算,六个月合并计算不得超过三十日。但如契约期满尚未 计算,依比例计算后未满半日者,以半日计,超过半日未满一日者,以一日计。 请假逾第一项规定者,均按日扣除其报酬。扣除报酬之日数逾聘雇期十二分之一者,应即 ...
//www.110.com/fagui/law_15345.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