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置组长、副组长各一人,分六科办事,其掌理事项如下: 一、第一科:商标移转、变更、授权、设定质权、禁止处分之登记,商品减缩案、注册分割案之审查, 其掌理事项如下: 一、第一科:信息系统之研究、协调、规划、推动、维护、分析、设计、测试建置、教育训练,系统文件制作、信息系统绩效调整及管理,中文环境、字型、 ...
//www.110.com/fagui/law_18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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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的百分之五; (b)(如该等特许权使用费是作为使用或有权使用任何专利、商标、设计或模型、图则、秘密程式或程序的代价)该等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百分之十; 科学作品(包括电影影片及电台或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或磁带)的任何版权、任何专利、商标、设计或模型、图则、秘密程式或程序的代价,或作为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 ...
//www.110.com/fagui/law_10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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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三款所称权利金及报酬,指为取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及其它以立法保护之智能财产权所支付与进口货物有关之价款。但不包括为 放行前,检附下列各款文件,向其进口地海关申请之: 一、机器设备型录及其设计蓝图。 二、机器设备产制之物品名称及其生产能量等有关说明文件。 三、向国外厂商 ...
//www.110.com/fagui/law_18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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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第三款所称权利金及报酬,指为取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及其它以立法保护之智能财产权所支付与进口货物有关之价款。但不包括为 放行前,检附下列各款文件,向其进口地海关申请之: 一、机器设备型录及其设计蓝图。 二、机器设备产制之物品名称及其生产能量等有关说明文件。 三、向国外厂商 ...
//www.110.com/fagui/law_16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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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的百分之五。 3."特许权使用费”一词用于本条时,指作为使用或有权使用任何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包括电影影片及电台或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或磁带)的任何版权、任何专利、商标、设计或模型、图则、秘密程式或程序的代价,或作为取得与工业、商业或科学经验有关的资料的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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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二十、程序设计师:20%。 二十一、精算师:20%。 二十二、商标代理人:30%。 二十三、专利代理人:30%。 二十四、仲裁人,依仲裁法规定 登记等业务或代为记帐者:30%。 二十七、未具建筑师资格,办理建筑规划设计及监造等业务者:35%。 二十八、未具地政士资格,办理土地登记等业务者: ...
//www.110.com/fagui/law_8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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