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固定资产建设改良扩充(以下简称购建固定资产)计划。 4.长期债务举借及偿还计划。 5.资金转投资计划。 6.其它计划。 (二)政事基金部分: 1.基金来源用途及余绌 办理。 (四)增资(增拨基金)与减资(折减基金)预算,及奉准预算外办理之项目,未及于当年度执行而有保留必要者,准用第十七点第六款规定 ...
//www.110.com/fagui/law_16999.html-
了解详情
3.固定资产建设改良扩充(以下简称购建固定资产)计划。 4.长期债务举借及偿还计划。 5.资金转投资计划。 6.其它重要计划。 (二)政事基金部分: 1.基金来源用途及余 。 (四)增资(增拨基金)与减资(折减基金)预算,及奉准预算外办理之项目,未及于当年度执行而有保留必要者,准用第十一点第六款规定 ...
//www.110.com/fagui/law_16278.html-
了解详情
主管机关核转本府核定。当年度金额超过法定预算部分,采并决算办理。 十三、各基金资金之转投资、资产之变卖及长期债务之举借、偿还,如因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迁或 计划进度执行。 十五、各基金因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迁或正常业务之确实需要,预算外项目之执行,除依第九点至第十四点规定办理者外,其余项目,应报请主管机关 ...
//www.110.com/fagui/law_17457.html-
了解详情
之审议方法) 特种基金预算之审议,在营业基金以业务计划、营业收支、生产成本、资金运用、转投资及重大之建设事业为主;在其他特种基金,以基金运用计划为主。 第 之编造、审议及执行程序,均准用本法关于总预算之规定。 第七十五条 (得提出特别预算情事) 有下列情事之一时,行政院得于年度总预算外,提出特别预算: ...
//www.110.com/fagui/law_16109.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