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未交者,视同放弃登记。 申请人应于使用前二个月内,填具使用凭单及切结向本局提出并缴交使用费;逾期未办者,视同放弃登记,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一项 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停止其使用: 一、场地转让他人使用。 二、活动内容与活动企划内容不合。 三、场地内有商品促(直)销及其它商业行为。 四、使用火把、爆竹 ...
//www.110.com/fagui/law_11445.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