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并或并购之证明文件。 二、因继承而变更名义者,其死亡及继承证明文件。 第10条 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定程序而得补正者,专利专责机关应通知申请人限期 案者,其它各分割案说明书及必要图式或图说。 四、原专利案之宣誓书、申请权证明书及委任书。 经核准专利权分割者,申请人应检附原专利证书,申请换发。 第40 ...
//www.110.com/fagui/law_18162.html-
了解详情
人姓名、国籍。 三、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国籍、住居所或营业所;有代表人者,并应载明代表人姓名。 四、委任专利代理人者,其姓名、事务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文件。 六、原申请案之申请权证明书。 主张原申请案之优先权者,并应于每一分割申请案之申请书声明之。 分割申请,不得变更原申请案之专利种类。 第25 ...
//www.110.com/fagui/law_17402.html-
了解详情
或其它法人或团体时,其名称、事务所或营业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 二、有法定代理人或委任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 。 第15条 调解不成立时,著作权专责机关应自调解会议为调解不成立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立之证明书。 第16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
//www.110.com/fagui/law_17337.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