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2条 教师申诉之主管机关,中央为教育部;省为省政府、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县(市)为县(市)政府。 第3条 教师对学校或主管教育 第16条 提起申诉之教师就申诉案件或相牵连之事件,同时或先后另行提起诉愿、行政诉讼、民事或刑事诉讼者,应即以书面通知申评会。 申评会依前项通知或 ...
//www.110.com/fagui/law_17618.html-了解详情
申诉之教师就申诉案件或相牵连之事件,同时或先后于当地国提起相当于诉愿、行政诉讼、民事、刑事诉讼经受理或进行仲裁、调解、和解者,本部应为不受理之 19条 海外台湾学校得商请国内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之同意,借调教师,借调期间原校办理留职停薪;其它事项,依教师借调相关规定办理。 第20条 我国国籍人民 ...
//www.110.com/fagui/law_9458.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