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七日内因筹办婚事需要,所请事假得以婚假抵补,但其合计日数,不得超过规定假期。 四、因怀孕者,于分娩前,给产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请,不得保留至分娩后,分次申请时 课务得由学校遴聘合格人员代课,并核支代课钟点费。 六、兼有行政职务之教师请假期间所遗职务,应经学校同意,委托同事代理,必要时得由学校径行派代,其 ...
//www.110.com/fagui/law_14133.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