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展示中之图书自预约当日起算一周后方得借阅。 (四)借阅图书(期刊)应于期限内归还;借阅人有任一本图书(期刊)逾期未还者,不得再借。该阅览证依其逾期天数 破坏等情形,借阅(用)人应负赔偿及其它法律责任。 (四)入馆应保持安静,如携带手机者应先关闭,不得有喧哗、吵架、睡觉、躺卧、吸烟、饮食及随地抛弃纸屑 ...
//www.110.com/fagui/law_17864.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