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1 个月内缴回聘书、义工证及保险证者,本署得予注销,并通知各级环保机关,并刊登本署网站。 五、服务工作 (一) 经常性工作 1.发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先透过全国公害陈情专线电话 (0800-066666) 向当地环保局或本署环境督察总队三区环境督察大队通报举发,并在环保人员到达现场前协助在场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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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者除外。 四、现场未发现违规行为人案件,应由证物中查证相关资料,再以电话或书面方式查访,取得违规行为人相关资料(姓名、身分证字号、住址等),以为告发处分之依据 取缔作业时不得主动介绍清理厂商,如有民众希请介绍清理厂商时,宜告知可上环保署或本局网站查询。 十一、本作业程序必要时得随时补充修订之。 ...
//www.110.com/fagui/law_18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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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二、本局应建立二十四小时陈情报案与处理信息联系管道(环保专线电话:27206301-2),各焚化厂应建立紧急通报处理系统,妥善处理民众反映事宜。 三、各焚化厂营运信息经「台北市垃圾焚化厂监督委员会」审查后,应于网站定期更新公布。 四、各焚化厂应订定民众申请参与陪同废弃物进场稽查相关作业原则 ...
//www.110.com/fagui/law_8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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