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而该证明书看来是由入境事务处处长签署的,则在任何法律程序中交出时,即须接纳为证据而无须再加证明,以及─(由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修订) (i) 居民身分的确立 (1) 就第2(f)段而言,该段所指的人须─ (a) 提供处长合理地规定的料,以断定该人是否在紧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 ...
//www.110.com/fagui/law_12599.html-
了解详情
某项证据或某文件不会获法院接纳,并据此不能强制他提供或交出为理由而拒绝提供该项证据或拒绝交出该文件。 (3)审裁处可规定证人在作出宗教式或非 津贴、专家证人津贴或补偿津贴(视属何情况而定),但以不超过裁判官根据《刑事诉讼程序(证人津贴)规则》(第221章,附属法例)可允许给予于刑事法律程序中出席作证的 ...
//www.110.com/fagui/law_16080.html-
了解详情
法庭须按同样条件准予该人保释。 (4)本条并不减损或在其他方面影响《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第9K条所赋予的逮捕权力。 (由1996年第53号第 条例条文或任何其他成文法则的条文,可要求该人报出他的正确姓名并提供其身分的证据。(由1996年第53号第5条增补) (2)任何事务队成员或警务人员, ...
//www.110.com/fagui/law_12516.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