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 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 ...
//www.110.com/fagui/law_391616.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