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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显示类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刑罚;
执行
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暂
予
监外
执行
;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缓刑的
罪犯
执行
监督
、
考察
。第四条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 收监。第二百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决定对
罪犯
暂
予
监外
执行
的,应当将《
暂
予
监外
执行
通知书
》交被
暂
予
监外
执行
的
罪犯
和
罪犯
居住地派出所,同时将《
暂
予
监外
...
//www.110.com/fagui/law_109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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