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外来的务工单位及个体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的责任人,应当与公安机关签订《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责任书》,并承担下列责任:(一)对暂住人口进行经常性的法制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国家和个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违反本 ...
//www.110.com/fagui/law_230374.html-
了解详情
经营场所。第十二条凡雇佣留宿暂住人口的用人单位、外来成建制务工单位负责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业主,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履行和落实下列治安防范责任 ;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给暂住人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二)刁难 ...
//www.110.com/fagui/law_326307.html-
了解详情
发证等日常治安管理工作。暂住人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负责制。第六条 公安派出所可视暂住 其他必要的行政处分。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给暂住人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二) ...
//www.110.com/fagui/law_185211.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