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收养条件的,公证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与嗣子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去台人员死亡,为继承在台遗产,公证处可根据收养人事实,为其出具养子亲属关系证明 2.台湾户政机关出具的证明与原件相符的户籍誊本影印件;3.台湾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尸体检验证明书和地方法院出具的尸体检验证明书(均为原件);另外,对于其他部门 ...
//www.110.com/fagui/law_35311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