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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主管部门应责令其补缴,逾期未补缴的,可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标准数额责令其补缴,并可从工程建设单位(业主)支付工程款中先行扣除存入保证金专户 日。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企业要求退还保证金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由建设单位(业主)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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