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一)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含国家代地方发行债券);(二)不低于3%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含招、拍、挂、协议出让 ,解除租售合同,收回保障性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保障性住房的;(二)转租、出借的; ...
//www.110.com/fagui/law_393133.html-了解详情
配套设施出租、出售回收的资金;(六)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八)各类企业、单位投资或参与建设公共 租赁住房,并将其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5年内依法不得申请申请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二)转租、出借 ...
//www.110.com/fagui/law_392658.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