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文件苏府〔2002〕66号关于批转苏州市市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 、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 ...
//www.110.com/fagui/law_330474.html-
了解详情
,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市区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管理暂行办法》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常州市人民政府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常州市 检验评定。凡检验评定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三)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保修的内容和期限,应当在合同中载明。第三十四条中修以上的维修工程 ...
//www.110.com/fagui/law_50248.html-
了解详情
基金。第八条 商品住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协议》,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组织制定房屋所有人共同遵守的业主公约;2、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进行管理;3、制止违章行为;4、检查、落实房屋的管理和维修养护 ...
//www.110.com/fagui/law_239916.html-
了解详情
,维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及《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 、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 ...
//www.110.com/fagui/law_219696.html-
了解详情
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市长:陈义初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郑州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房屋维修保障 加压水泵、供热管道、供气管道、电梯、天线、照明、锅炉、供电线路、路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库)、公益性文体 ...
//www.110.com/fagui/law_50107.html-
了解详情
对建筑物的保护及选型符合规范要求,供电及布线和火灾探测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备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检查为合格,对自动喷水等自动灭火 高层公共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清洗、调试和维护。第二十五条 ...
//www.110.com/fagui/law_255654.html-
了解详情
改造的资金。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 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五)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的。工程完工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
//www.110.com/fagui/law_367015.html-
了解详情
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值班人员,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第 技术标准和其他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消防设计规定,造成后果的;(二)建筑装修施工中擅自移动消防设备,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功能的;(三)未取得许可证和年度复验, ...
//www.110.com/fagui/law_109841.html-
了解详情
、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中央空调设备与管道、消防设施、电梯及管线阀门等。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已购公有住房的维修及 双方签订的合同负责维修;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原产权单位或者原产权单位委托的单位负责维修。第九条已购公有住房应当建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 ...
//www.110.com/fagui/law_50405.html-
了解详情
部分按照物业建筑面积按比例由相关业主分摊。第二十七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出售的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 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空调系统、给排水管道、消防设施、避雷设施、安防技防监控系统、智能化系统、音乐背景系统绿地、水箱 ...
//www.110.com/fagui/law_364003.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