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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使用之后,应按规定缴纳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第八十六条申请使用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应在批准后30日内向区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合同及其他文件、图纸一律无效,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第九十条土地使用者违反土地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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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第一款范围者,由转让、受让双方依照本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共同申办宅基地用地变更登记手续后,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受让人不属于本规定第 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外,处以罚款,按非法所得50%以下标准执行。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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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平方米。(三)国有农、林、牧、渔、参、苇场(站)和水库等单位职工宅基地面积最高标准为270平方米。第四十六条城镇非农业户居民和回乡定居台湾 严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土地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九十七条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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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税。第二十六条被征用土地青苗补偿费按照当季作物产值计算;被征用土地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农田水利设施等补偿费,按照其实际价值计算; ,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原宅基地应当在住宅建成后交还讨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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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第十六条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规划,应和改造旧城旧村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空闲地。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建设用地,必须服从城乡建设规划,遵守国家环境 作物,施工时,其青苗不予补偿。(三)地面附着物补偿费。被征土地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予以折价补偿或迁建。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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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宅基地标准可适当放宽。第三十八条城镇非农业户建住宅使用集体所有土地,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50平方米,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 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非法占用土地处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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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征地单位发出征地公告后,被征地单位或者个人在拟征用土地抢种树木、农作物,抢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废弃设施,一律不予补偿。征用城市郊区和工矿区菜地 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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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报省土地管理部门备案。愿意让出原属好田好土宅基地,迁到荒山坡或荒地建房,可在规定标准基础适当增加宅基地面积。第三十九条宅基地审批 二、第四十二条修改为:“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对当事人处以非法交易额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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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建设用地,应尽量利用现有旧房宅基地、空地、荒地、坡地等非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第二十四条农村 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土地使用权由土地管理部门或城乡建设部门收回,在违法占用土地兴建建筑物予以没收或拆除,对双方主使人和直接责任者处以罚款,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
//www.110.com/fagui/law_331168.html-了解详情
利用。第十七条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规划,应和改造旧城旧村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空闲地。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建设用地,必须服从城乡建设规划,遵守国家 ,施工时,其青苗不予补偿;(三)地面附着物补偿费。被征土地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农田水利等设施,予以折价补偿或者迁建。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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