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89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处每平方米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八十一条将村民宅基地或者宅基地建设住宅向城镇居民出售,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没收 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八十三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拍卖,由买受人依法补办土地使用手续。 ...
//www.110.com/fagui/law_260937.html-了解详情
报省土地管理部门备案。愿意让出原属好田好土宅基地,迁到荒山坡或荒地建房,可在规定标准基础适当增加宅基地面积。第三十九条 宅基地 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四十二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对当事人处以非法交易额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二 ...
//www.110.com/fagui/law_199282.html-了解详情
(三)国有农、林、牧、渔、参、苇场(站)和水库等单位职工宅基地面积最高标准为270平方米。第四十六条城镇非农业户居民和回乡定居台湾同胞 ,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对双方当事人处以非法所得50%以下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关 ...
//www.110.com/fagui/law_91466.html-了解详情
经批准使用之后,应按规定缴纳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第八十六条申请使用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应在批准后30日内向区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合同及其他文件、图纸一律无效,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第九十条土地使用者违反土地出让合同 ...
//www.110.com/fagui/law_90892.html-了解详情
市(行署)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其中,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需要时,原土地使用者必须无条件退回,不得阻碍。禁止在超过用地标准宅基地建永久性建筑物。第三十九条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应当持户口簿向村民 ...
//www.110.com/fagui/law_89907.html-了解详情
四条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农村私人建房,应服从村镇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宅基地、空地、坡地、荒地等非耕地。任何人不得违反村镇规划,擅自占地建房。要 非法所得,土地使用权由土地管理部门或城乡建设部门收回,在违法占用土地兴建建筑物予以没收或拆除,对双方主使人和直接责任者处以罚款,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
//www.110.com/fagui/law_58259.html-了解详情
(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建设用地,应尽量利用现有旧房宅基地、空地、荒地、坡地等非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第二十四条农村 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土地使用权由土地管理部门或城乡建设部门收回,在违法占用土地兴建建筑物予以没收或拆除,对双方主使人和直接责任者处以罚款,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
//www.110.com/fagui/law_58201.html-了解详情
,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章 住宅用地 第九条 村民可按本办法申请宅基地 。 村民住宅用地每户不得超过零点三亩 (三分)。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 集体另作安排外,并处以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二) 对超过批准用地数额建房,除限期拆除超额占地所建建筑物,将土地退回,或给予适当补偿将建筑物收归 ...
//www.110.com/fagui/law_58187.html-了解详情
利用。第十七条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规划,应和改造旧城旧村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空闲地。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建设用地,必须服从城乡建设规划,遵守国家 ,施工时,其青苗不予补偿;(三)地面附着物补偿费。被征土地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农田水利等设施,予以折价补偿或者迁建。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 ...
//www.110.com/fagui/law_57272.html-了解详情
使用权登记工作,依法保障农村居民合法土地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居民宅基地是指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为形式,包括 面积部分不确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予以量化注明。非主宅宅基地不确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载明“非主宅”。第十五条按上述规定办理宅基地 ...
//www.110.com/fagui/law_331936.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