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意见。第十条经审核准予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由买卖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并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缴纳有关 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缴交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结余部分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同时过户。第二十条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该户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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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不能竣工的,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申请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年。第十五条房改房上市出售后,原个人交缴的维修基金和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维修基金一并转移到新的房屋产权人名下,继续用于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第十六条房改房上市出售后,该户家庭不得再按照成本价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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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由买卖当事人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并缴纳有关税费。成交价格按照政府宏观指导下的 维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缴交的住房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结余部分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同时过户。第十七条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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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的和购房人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一定比例缴纳的维修基金。其他基金的提取设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七条事业单位各项基金 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音像资料;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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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房改售房单位尚未为购房者办理房改房所有权证申请的,必须向房改部门和产权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已经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必须及时发给购房者。房改部门、产权登记 住房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直管公房和财政供给单位的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扣除专项维修基金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用于发放住房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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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资金,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转发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建房[2001]1235号)规定的比例缴交和提取 财政厅备案,将出售空置公有住房的收入上缴省财政厅后,向产权监理部门申请办理职工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十三)其它原在省直机关房改办办理房改售房手续的驻昆 ...
//www.110.com/fagui/law_28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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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 (六)修缮、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 不动产统一登记未作规定前,当事人可以向房产登记机构或者土地登记机构申请一并办理城市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房产登记机构和土地登记机构应当通过信息共享等 ...
//www.110.com/fagui/law_6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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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 (六)修缮、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 不动产统一登记未作规定前,当事人可以向房产登记机构或者土地登记机构申请一并办理城市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房产登记机构和土地登记机构应当通过信息共享等 ...
//www.110.com/fagui/law_5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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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的税费。第十四条 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以申请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当地政府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计划)实行统一管理, 、水电费、电视费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四)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五)租赁期限;(六)房屋维修责任;(七)停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八) ...
//www.110.com/fagui/law_392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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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收的专项基金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缴中央、省里的部分除外)实行减半征收,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第十二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城镇最低 养护由产权人负责;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腾退房屋时,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房屋维修养护费、装修费不予补偿。第二十三条承租人装修 ...
//www.110.com/fagui/law_339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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