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赠与行为以贷款还清为生效条件。此后,金芳接受承诺入住房屋并依据该承诺主张权利,意味着金芳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赠与合同成立。依据徐兵与交通 。立法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主要是基于赠与合同的单务性、无偿性,让赠与人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有机会再次审度是否果真要继续此对其不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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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赠与允诺与财产交付两个行为分别讨论彩礼赠与的性质。 (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如果我们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存在,那么一个赠与行为将被拆分为两部分:首先是 权利自交付时移转,未留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空间。而所有权保留只在《合同法》买卖合同一章中有所规定。那么,赠与合同是否可以适用所有权保留呢? 笔者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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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撤销权的同时其权利也受到一定限制。首先,基于单务合同性质,法律赋予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反悔的权利,即在交付以前可以任意撤销,一经公示如不动产进行登记所有权即 性质的合同,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前赠与方均有权予以撤销,且受赠人在其撤销合同后不得要求其继续履行。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得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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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倾向的观点。 (二)彩礼的给付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彩礼的给付是单务行为,一般是男方负有给付义务,完全可以认定成赠与合同。女方并没有必须与其缔结婚姻的 的需要还是做出了相关规定。为了有效适用这些规定就有必要对彩礼的法律性质作出界定,应该说,现在将彩礼的给付界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是合乎法理和实际需要的。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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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协商一致作出适当处理,并不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实质性审查。合同法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 男女双方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视为一种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赠与行为,在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前提下,基于诚信原则,也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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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律师解读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 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然而,如果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或者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对方还没有取得或者根本就无法取得的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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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受赠所得财产,除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的 可要求返还?笔者认为,就其法律性质而言,男方父母这类赠与祖传珠宝的行为,系附解除条件的赠与。男方父母的赠与行为是承认和声明“女方系自己家媳妇”的行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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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彩礼的。即使双方有一般赠与的行为,也只是为了联络感情,互相关心,数额一般不会很少,也就是说,赠与彩礼是附加了一定条件的,以将来婚姻的缔结作为赠与彩礼所附加 决定赠与行为的生效或失效。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附条件的赠与不同于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所附的义务对赠与合同的生效并无影响。附条件赠与中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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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密不可分,而恋爱属于缔结婚姻关系的前期准备阶段,故上述赠与行为显然有别于合同法所规定的一般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赠与合同,处理时应充分考量双方之间的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赠与财物的一方当事人的赠与目的则无法实现,此时接受赠与一方当事人则构成不当得利,因此赠与一方当事人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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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与接受赠与之间并非对待给付。附负担的赠与与附条件的赠与不同,在附负担赠与中,所谓“负担”并不决定赠与合同的效力,而在附条件赠与中,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我国《合同法》第192条对法定撤销权作了详细规定,具体有如下三种情形: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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