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同时决定考察期,期满后法官根据考察期的表现下达判决对其适用某种刑罚(减刑、缓刑或者免刑)。 三、暂缓判决在我国试行的合理性分析 虽然暂缓判决有以上种种 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暂缓判决能适用可能判处管制的未成年被告人吗?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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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成本明显低得多。 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 犯罪者就得改正,另谋出路;犯罪者的犯罪如被揭露到80%以上时,罪犯只有自首投案或潜伏他乡逃避。所以提高惩罚几率,降低腐败犯罪的犯罪黑数,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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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的积极性。在被执行人服刑期间,如果能够把附带民事执行与被执行人在服刑期间的减刑、假释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也同样可以提高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履行义务的积极性。 载 2000 年 12 月 4 日法制日报,周一特刊。 ② 丧妻失子可怜,沦为罪犯可悲,载2002年3月21日《检察日报》第七版。 ③ 转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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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人道主义初衷相背离。其次制度规定得不健全。如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罪犯确有严重病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 ,监督考察监管对象刑罚执行落实的情况,同时拓展监督手段,对非监禁刑罪犯的减刑措施等应当予以审查监督。如发现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非监禁刑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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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院适用刑罚时的量刑酌定情节,并规定了对死缓、累犯、自首、缓刑、减刑、假释等刑罚制度的适用时,必须考虑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内容。例如,对缓刑的 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所谓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是罪犯确实没有再次犯罪的可能,也就是人身危险性已消失。可见,有没有人身危险性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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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保障机制。如果规定辩诉交易制度则能够使坦白从宽法律化。通过法定的程序,教育感化罪犯,即将认罪态度好,主动提供犯罪证据,承认犯罪事实的行为予以奖励,它起到了 实体权力(正因为如此,我主张公诉案件中的辩诉交易应当立法应当明确交易时的减刑比例)。但是,自诉人却没有这种职责。因此,在自诉案件中,可以根据控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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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危害 一、过分强调社区矫正行刑方式观,导致“行刑”与“矫正” 概念混同。 按照罪犯是否被监禁来划分,“刑”可以分为“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目前从我国刑法体系看 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从功能上看,假释具有减刑的一切功能。 [10]根据刑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罪犯被假释后,公安机关只具有监督权,不具有行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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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院适用刑罚时的量刑酌定情节,并规定了对死缓、累犯、自首、缓刑、减刑、假释等刑罚制度的适用时,必须考虑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内容。例如,对缓刑的 ,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所谓“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是罪犯确实没有再次犯罪的可能,也就是人身危险性已消失。可见,有没有人身危险性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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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刑期监外执行算刑期。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 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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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作出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发布特赦令,决定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这次特赦于2015年底前圆满完成。(来源//www.xinhuanet.com//mrdx/2019-06/30/c_138185863.htm) 离现在最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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