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涉及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辩护活动,请求二审人民法院撤销原判,进行改判;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请求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的委托、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和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被告人的辩护人。 第二百条 辩护律师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可以约见被告人的近亲属及其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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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页 。)试想,这些改判的案件如果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是由高级人民法院自己复 核,犯罪人将很可能维持原判而被执行死刑,可见这里面的错判后果之可怕 使之慢 慢地变成死亡条款,甚至在中央决策层的支持下,将所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都改 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从而发挥我国死缓制度在废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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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案,致1人死亡,且被害人存在过错,袁宝璟等三人判处死刑,另一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最极端的例子恐怕要数发生于江西南昌的杀害南昌市东湖公安 本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对三名被告人的一审判决(本案另两名被告人在二审中被改判,因此,二审结果采用的是判决而不是裁定),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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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案,致1人死亡,且被害人存在过错,袁宝璟等三人判处死刑,另一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⑵。最极端的例子恐怕要数发生于江西南昌的杀害南昌市东湖公安分局 本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对三名被告人的一审判决(本案另两名被告人在二审中被改判,因此,二审结果采用的是判决而不是裁定),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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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司法实践,提起再审程序的案件,尤其是法院本身提起的再审,如果不出意外,改判几乎成为铁板钉钉之事。也难怪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王勇对媒体表示:赛家鑫 免死而送入牢房。 [12]根据我国《刑法》第50条的规定,死缓基本上意味着不死,除非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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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连续3次的发回重审,最终于2004年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3名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1名被告人无期徒刑的结果,留有余地地了结了这起刑事案件。[2]在甘肃安西发生 ,从佘祥林、赵作海案件可以看出,二审法院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很少直接进行改判,而是反复地、无休止地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并在内部发回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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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尚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以抢劫罪判处金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对金某的定罪是 、认罪态度较好等三个酌定从宽处罚的情节,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这也是一审判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再次改判金某为死缓的重要理由。在这里,初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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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重光考察了1983年到1989年在日本出现的4起死刑判决在二审被改判无罪的实例以及英美两国误判死刑的情况,提出即使在最严格不过的司法体制下,死刑 许多学者提出了改进措施: 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取消死刑复核程序的同时,规定死刑案件(不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制,作为我国二审终审制的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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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重光考察了1983年到1989年在日本出现的4起死刑判决在二审被改判无罪的实例以及英美两国误判死刑的情况,提出即使在最严格不过的司法体制下,死刑 许多学者提出了改进措施: 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取消死刑复核程序的同时,规定死刑案件(不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制,作为我国二审终审制的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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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重光考察了1983年到1989年在日本出现的4起死刑判决在二审被改判无罪的实例以及英美两国误判死刑的情况,提出即使在最严格不过的司法体制下,死刑 许多学者提出了改进措施: 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取消死刑复核程序的同时,规定死刑案件(不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制,作为我国二审终审制的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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