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或未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上,本案债务用于青岭公司,而非家庭生活,且属于夫妻一方的对外担保之债。原审法院没有认定该笔贷款是否产生投资收益,并 为了公司经营,也为个人收益,并无不当。因青岭公司系赵敏与姬松岭婚后设立的公司,所得收益已形成夫妻共同财产,二审法院认定青岭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与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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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个别婚前负债一方的个人为了逃避婚前的个人债务,婚后采取了将财产转移于配偶的名下,或者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物质生活,例如,购买房屋,购置家具及电器等等。 ”的事实。这样,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婚姻和家庭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应注意分清夫妻债务的举证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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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要求配偶共同偿还的,则由其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产或生活。此时,即使债务案件的判决以债务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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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所经手的债务,或一方经手所借但确是用于家庭开支的债务;二是个人债务,其表现形式为一方借债是为了用于个人目的,而另一方不知道,或虽知道但予以反对的, 共同债务也要清偿。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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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所经手的债务,或一方经手所借但确是用于家庭开支的债务;二是个人债务,其表现形式为一方借债是为了用于个人目的,而另一方不知道,或虽知道但予以反对的, 共同债务也要清偿。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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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所经手的债务,或一方经手所借但确是用于家庭开支的债务;二是个人债务,其表现形式为一方借债是为了用于个人目的,而另一方不知道,或虽知道但予以反对的, ,共同债务也要清偿。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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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提出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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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规定过于原则而难于区分。夫妻共同生活中发生债务的情况十分复杂,借款形式和借款用途多种多样,所借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往往并不知晓,因此由于情况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2.5应确立夫妻家事代理权 日常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一方因家庭事务而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的代理权。乃系基于夫妻关系而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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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人关于案涉资金属于赠与的主张不能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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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二)第 24 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 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考虑当事人的人品优劣,再结合其它证据来判断该债务是否存在夫妻双方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或夫妻一方与债权人串通损害夫妻另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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