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租赁制度具有良好的法律基础。第一,1988年4月我国《宪法修正案》第2条规定,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 提到的农地租赁权依照其性质应当禁止其转让,土地权利流转的双方当事人如果违反法律规定而约定转让农地租赁权,其转让合同无效。(2)禁止炒卖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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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债的夫或妻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如夫妻一方以与债权人发生纠纷的生效 成员的,该买卖合同无效;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关于宅基地分配、使用条件的规定。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应根据缔约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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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债的夫或妻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如夫妻一方以与债权人发生纠纷的生效 成员的,该买卖合同无效;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关于宅基地分配、使用条件的规定。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应根据缔约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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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法、交易标的合法等,进而保障设立合同的有效性。 (四)预告登记设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即事实预告登记与法律预告登记冲突与协调 谈及预告登记设立的 当事人单独申请。《房屋登记办法》第69条规定,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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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的民法学说认为,物权法定主义所言之“法”,系指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命令不包括在内。“盖因物权有关人之权利义务者甚大,许以命令创设,殊不适宜”。 ,把一个交易行为割裂为一个债权行为,二个物权行为;二是依此制度,买卖合同即使不成立或无效,物权行为仍不受其影响,买方仍取得所有权,卖方仅能依不当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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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变更,从而并不违反“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 但是,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承租者范围是否有所限制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 丧失其作为原土地租赁合同承租人地位的法律行为。该两者存以下区别:前者的转让人要退出原租赁合同关系,经过原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变更登记后,受让人成为原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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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移转, 以原因行为 (买卖合同) 、登记承诺和登记的合作为根据。我国立法采取意思主义+登记结合的物权变动模式, 第9条和第23条分别规定了 第2款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 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 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241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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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移转, 以原因行为 (买卖合同) 、登记承诺和登记的合作为根据。我国立法采取意思主义+登记结合的物权变动模式, 第9条和第23条分别规定了 第2款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 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 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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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尽管可以理解为这些是为了管理的需要,但《土地登记规则》对于没有办理登记的法律后果的规定却确实不太合理。 使用权没有发生流转,其设定登记是没有意义的。以我国现有宅基地审批制度,即使在取得宅基地后不登记,也不会发生权属不明的情况。一户一宅,而且有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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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的变更,当事人也可以订立不一定符合国家政策的土地使用合约。例如,河北X村两村民买卖宅基地(居住用地,属福利性质),但实际上为开设企业使用(赢利用地 没有同意(意为没有参与制定合约),所以合同无效,承包人的损失不应由他们负责,如果要补偿,只补偿当初分到的每人20元拍卖款。村里说自己具有处理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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