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 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8884.html -
了解详情
一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代为宣判后五日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并在送达 作出裁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准许;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 第五百二十五条 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第五百二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75028.html -
了解详情
三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代为宣判后五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并在送达 作出裁定。符合法定减免条件的,应当准许;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第四百四十七条 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本解释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90372.html -
了解详情
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代为宣判后五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并在送达 作出裁定。符合法定减免条件的,应当准许;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 第四百四十七条 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本解释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63554.html -
了解详情
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代为宣判后五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并在送达 作出裁定。符合法定减免条件的,应当准许;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 第四百四十七条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本解释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2940.html -
了解详情
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 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1726.html -
了解详情
三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代为宣判后五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并在送达 作出裁定。符合法定减免条件的,应当准许;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第四百四十七条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本解释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98181.html -
了解详情
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 ,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3180.html -
了解详情
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代为宣判后五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并在送达 作出裁定。符合法定减免条件的,应当准许;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 第四百四十七条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本解释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7748.html -
了解详情
有关的财物。(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修订沿革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10篇)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 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80927.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