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罪的认定上起着区分罪与非罪的作用,彻底的结果无价值论对于具体个案往往作出无罪处理(这是结果本位的表现),宏观上,这可能会导致刑事法网的不适当限缩 则法官不能独自认为该医生的行为尚可接受,并以自己拥有法律知识为自己的观点进行辩护。因为此时并无法律知识适用余地。从法理上说,无论把怎样的行为解释成为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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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的任务在于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判决的实体法标准就应当是犯罪事实清楚。至 ,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虽然经过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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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往目的地济宁。这已是她第22次赶往济宁。 自从去年8月11日,得知丈夫涉嫌盗窃被拘留,尔后又莫名其妙死去的消息后,从没出过远门的她就不得不一次又一 并不是一个单一就可以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制度,而是需要一系列配套性的司法制度尤其是无罪推定制度和相关的证据制度的配合才能存续下去。一旦确立了沉默权制度,疑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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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去寻找,模糊的规范非常普遍。 以盗窃罪为例,根据《1978年盗窃罪法》规定,盗窃行为乃指把他人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其犯罪意图是不诚实和与此相联系的永久性 5条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因为同一罪行而使得生命或健康受到两次危险。在法院判决无罪后,即使事后知道行为人事实上确实犯了某罪,也不能再进行第二次审判。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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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去寻找,模糊的规范非常普遍。 以盗窃罪为例,根据《1978年盗窃罪法》规定,盗窃行为乃指把他人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其犯罪意图是不诚实和与此相联系的永久性 5条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因为同一罪行而使得生命或健康受到两次危险。在法院判决无罪后,即使事后知道行为人事实上确实犯了某罪,也不能再进行第二次审判。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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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中,涉及一篇文章是不是淫秽的或猥亵的,法庭就拒绝辩护方要求聘请专家证人对这些词的含义进行解释的申请,因为淫秽的或猥亵的表达隐含着道德的评价, 可能会采纳这一重要的证据。如1997年12月14日,英国上议院裁定的有关一入室盗窃强奸案中那青年人的DNA证据应否采用的问题时,就认为该法官应该采用该D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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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必要性的事实,都不是量刑中的事实因素。例如,行为人的个人爱好以及辩护等权利行使行为,行为人实施了强奸、杀害未成年人后引起未成年人父母的精神失常等 杀人罪的犯罪人判处更重的刑罚。被告人向往资产阶级纸醉金迷的糜烂生活,不惜铤而走险,入室盗窃,并将所盗财物大肆挥霍,一掷千金之类,也不是对盗窃罪的行为人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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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被告的行为是基于合理的错误认识认为自己具有犯罪定义所规定的某个特殊的辩护理由,也可被定罪,也就是说,在此情况下,本人虽然可能没有任何过错,也要承担刑事 是相同的,法律责难的重点,仍系取得这些物品,至于取得这些物品之后的状态,则和盗窃后仍据有财物的状态一样,属于犯罪的自然延续,不构成不作为犯罪。该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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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指控、轻辩护现象普遍存在目前,刑事裁判文书中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通常是一字不落的照搬,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则是高度概括,举词用字一律从简,这 ,没有法律适用的说理,让人难以理解,更难服判。有这样一个案例:被告人盗窃铁路线路上正在使用中的钢轨,其行为符合盗窃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条件,出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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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只要查明被告人在面对无法抗拒的胁迫时表现出了普通坚定性,就可以进行合法辩护。《模范刑法典》基本采纳了这种立场[12]。杰士尔(Dressler)举例分析道: 很少有宽恕理由使我们完全免除刑罚[19]。同样如此,很少有正当理由使我们完全无罪。应该承认,正当与宽恕是有程度的。即便是完全正当与完全宽恕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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