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户的各项生产经营权利作了具体的法律规定:个人或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方承包荒山荒地造林的,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办理。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时既不同自然人、合伙组织的无限责任,也不同于企业法人的有限责任的一种独立的特殊财产责任。它应以实际投入在生产经营中的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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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户的各项生产经营权利作了具体的法律规定:“个人或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方承包荒山荒地造林的,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办理。”“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时既不同自然人、合伙组织的无限责任,也不同于企业法人的有限责任的一种独立的特殊财产责任。它应以实际投入在生产经营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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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权、用益权、典权。认为我国目前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一种新型的永佃权,并以用益权概括国有企业经营权和国有资源使用权,并主张保留典权这一我国固有 成的,这不仅体现了我国20多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而且这一概念保留了“承包”这一农村改革的核心内容,使其更易于为农民所接受,这样可以降低法律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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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法人财产权或者商法中规定了商事经营的情况下,集合动产用益权在实现企业财产的经营方面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作为担保债权为目的的用益权, 为客体的用益物权类型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等作出规定外,还相应地规定了以动产、不动产为客体的国有企业经营权。但是,国有企业经营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67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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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法人财产权或者商法中规定了商事经营的情况下,集合动产用益权在实现企业财产的经营方面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作为担保债权为目的的用益权, 为客体的用益物权类型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等作出规定外,还相应地规定了以动产、不动产为客体的国有企业经营权。但是,国有企业经营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57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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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投资者的出资对象是不争的事实。在大多数国家,地役权、采矿权甚至承包租赁权等用益物权,都可以作为出资标的。[12]我国公司法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作为出资方式,比如土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国有企业经营权、公民或集体组织的承包经营权等。从企业资本角度分析,资本中的有形财产所有权与知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82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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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和国土资源分散利用的几种形式,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城市国有企业经营权、采矿权和国有资源承包经营权等,并努力施以物权法的保护。1990年之后, 的制度。比如,设计农村土地权利时,即要考虑《民法通则》确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现行的农村土地政策;如果现行制度无法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容,那么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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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具体国情,创造性地设定了一些新的物权,如一直存在争议的国有企业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他物权形态。我国现阶段的物权法体系与当时实行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基本上 上的平等地位,并给予同等程度的一体保护,而不应厚此薄彼。关于国有企业的财产权性质问题,经济学界、法学界争论良久,也未能达成共识。1986年颁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4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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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守观念中解脱出来,因为“出资人”职责的实现与“社会公共管理”职责无关,不应对企业经营权行使中的个人,以及国资监管机构国的责任人附加若干行政管理规范约束。 表现,问题是所谓”责任书“是不是权利义务对等的”合同“?或者是不是”承包合同“?”承包“的要求和权利义务的相应设置当然不能反映政府对国企经营管理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2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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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分散劳动和独立经营,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其次,集体和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实行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 经营者出现,为了实现社员收入最大化,可以集体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另外,合作社与资本主义企业的竞争,也迫使其制度发生某种变异。马克思曾指出:包含在资本本性里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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